单层工业厂房修建面积的核算方法
工业类厂房,在核算修建面积时,单层高度超越多少时按基座面积的2倍核算,有没有按三倍核算的状况?
修建面积的核算规矩有没有对工业厂房的独自界定。在核算容积率时对单层的修建物的面积核算有高度要求如:
2.当办公修建规范层层高大于5.5米(3.3米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核算;当办公修建层高大于8.8米(3.3米×2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核算。
1.当住宅修建规范层层高大于4.9米(2.7米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核算;当住宅修建层高大于7.6米(2.7米×2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核算。
3.当普通商业修建规范层层高大于6.1米(3.9米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核算;当普通商业修建层高大于10米(3.9米×2+2.2米)时,不管层内是否有隔层,修建面积的核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核算。
《修建工程修建面积核算规范》GB/T5035-2005规矩:
3 核算修建面积的规矩
3.0.1 单层修建物的修建面积,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核算,并应符合下列规矩:
3.0.2 单层修建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,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,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核算,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核算。层高在2.20m及以上者应核算全而积;层高缺乏2.20m者应核算1/2面积。
l 单层修建物高度在2.20m及以上者应核算全面积;高度缺乏2.20m者应核算1/2 面积。
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越2.10m的部位应核算全面积:净高在1.20m至2.10m 的部位应汁算1/2 面积;净高缺乏l .20m的部位不该核算面积。
所以:单层修建物不管其高度均按一层核算,其修建面积按修建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核算。